公共管理硕士(MPA) 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城市规划设计 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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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0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

 

    为适应东莞市高科技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促进教育、经济的紧密结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精神,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成)决定2006年继续在东莞地区开展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班教育。

一、研究方向

数字城市政府管理 政府管理与创新 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分析 政府决策支持系统
城市规划与现代城市管理 城市土地资源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科技政策与管理
高科技园区管理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3年公共管理学科全国排名第七,被誉为“领导者的摇篮,政府的思想库”。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时请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验后归还)及其复印件两份;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8张;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登记报名表》一式一份及资格审查表2份。
  2. 报名费:280元。
四、考试及录取
  1.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课(含语文、逻辑学、数学,比例为4:3:3)。其中政治理论课由本校命题,其他4门科目全国统一联考。

  2. 入学考试时间:每年10月中下旬参加全国统一联考,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自行划线录取(9月初将有针对性的组织考前辅导)。
五、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学员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主要为双休日或晚上,由学校资深老师授课。对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46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习费用:课程学习费用26000元/人(论文指导费及教材费另计),分二次交清(每次13000元/人)。

七、报名及上课地点:
东莞市莞太大道金马大厦六楼601室(智通人才市场对面)
华中科技大学东莞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东莞分院


报名热线:0769-22314699、 22314696
http://www.dghust.com   E-mail:dghust@dgh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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